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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救援延误导致伤势加重,能否索赔?

2024-09-02库尔勒知名律师

交通事故救援延误导致伤势加重,能否索赔?

交通事故发生后,有关方面(包括交通管理部门、救援机构等)有义务迅速响应,及时组织救援,以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如果救援不及时或处置不当,直接导致受害者伤害程度加重,这种情况下,受害者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向未尽到合理救援义务的主体追究民事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交通事故未及时救援造成的后果是否追责?

交通事故发生后,有关当事人及路过群众均有义务报警并尽可能提供援助。如果事故涉及车辆驾驶人员、车主或保险公司未及时履行救援义务,导致受害者伤势加重或产生其他不良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相关责任人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在极端情况下,若因故意不救助导致严重后果,还可能触犯刑法中的遗弃罪或其他相关罪名。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交通事故救援延误导致伤势加重的情况下,受害者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向责任方提出索赔,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建议受害者及时收集证据,包括事故现场情况、救援时间记录、医疗诊断报告等,以便在法律程序中有效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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