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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兼并的概念是什么 被收购到新公司会怎么样

2025-05-12上海公司股权纠纷律师

  吕富强,上海公司股权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盈科(上海)律师事所,执业经验丰富,责任心强,能够熟练运用法律知识和诉讼技巧切实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多年执业经验的积累,法学理论知识不断强制,案件处理各项技巧不断提升,把委托人的事当做自己的事,把自己的专业素养运用到案件代理过程中实现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企业兼并的概念是什么

一、企业兼并和收购的概念

兼并是指一个企业以现金购买方式获益本企业股票调换其他企业的股票,从而获得后者的全部资产和控制权,以扩大企业规模和经营范围的一种合并使得企业产权交易形式。

二、兼并和收购的形式、内容

1、企业兼并战略的类型包括:

.横向兼并战略分析——

.纵向兼并战略分析——

.混合兼并战略分析——

2、企业兼并的形式:

①承担债务式兼并,即在资产与债务等价的情况下,兼并方以承担被兼并方债务为条件接收其资产的兼并方式;

②购买式兼并,即兼并方出资购买被兼并方企业资产的兼并方式;

③吸收股份式兼并,即被兼并企业的所有者将被兼并企业的净资产作为股金投入兼并方,从而成为兼并方企业的一个股东的兼并方式;

④控股式兼并,即一个企业通过购买其他企业的股权,达到控股,实现兼并的方式。

3、企业收购是一种纯市场的经济行为,也是一种经营管理策略。企业收购的目的是追求创利的最大化。在证券市场上的买卖操作,无非只是投资和投机这两种动机,而企业收购是通过取得控制权进行资本运作的一种投资行为。

三、兼并和收购关系

兼并和收购包含在广义的合并概念中。兼并是合并中的一种形式,即吸收合并;而收购是兼并中的一种形式,即控股式兼并。

四、兼并、收购的共同点在于:

1、它们的对象是共同的。它们都是企业产权交易的形式,其交易都是以企业这一商品为对象的。

2、这三种行为都是企业产权的有偿转让。就其活动而言,都是企业的买卖,所不同的只是买卖的方式而已。

3、它们都是企业在谋求自身发展中所采取的外部扩张战略。通过这种外部扩张战略,能加强企业的竞争能力,扩充经济实力,有利于企业不断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兼并、收购的差别:兼并、收购作为不同形式的资本运营方式,各自又有不同的特点,它们之间的差别在于:

1、兼并中的承担债务式、购买式、吸收股份式兼并,被兼并企业放弃法人资格并转让产权,兼并方接收产权、义务和。

2、收购在程序上简单,如果收购方想通过收购某家公司的股权而取得经营权,只要收购到目标公司一定比例的股权就可以达到目的。在程序上只要取得股权上的优势,再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组即可。

被收购到新公司会怎么样

被收购到新公司会如何

公司被其他公司收购的,职工到新的公司后,原劳动合同是有效的,由收购方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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