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范围规定 代办股权变更费用
2025-05-12上海公司股权纠纷律师
吕富强,上海公司股权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盈科(上海)律师事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范围规定
世界上不管是什么东西都会有范围,就像一个管理者,管理的员工的人数是有限的,因为一个人管理的人员超过了他的管理能力,就会让管理乱了套。所以,必须要明确范围。下面就为大家介绍一下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范围规定。
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范围规定
1、股份转让场所的限制
《公司法》第138条规定:;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在实践中,由于非上市且未挂牌的股份公司仍具有一定的封闭性,股份转让只要遵循股票交付并记载于股东名册的,实践中仍认可其效力。对于上市公司以及新三板挂牌公司,则必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交易。非上市且未挂牌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也可以在依法设立的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或者产权交易所进行交易。
2、记名股东与无记名股票的转让规则不同
根据《公司法》第129条第2款的规定,;公司向发起人、法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并应当记载该发起人、法人的名称或姓名,不得另立户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记名。;
由此可见,法律强制发起人股票以及法人所持有的股票必须为记名股票。对于其他自然人持有的股票,则授权股份公司自行决定发行记名股票还是无记名股票。对于记名股票的转让,根据《公司法》第139条第1款的规定,;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为了计算股东大会参会股东所持有的股票数以及确定盈余分派给付对象,《公司法》第139条第2款特别规定,;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东名册的登记是彰显股份公司股东身份并据此对抗公司的充分证据,倘股份发生转让但股东名册仍为变更的,股东不得以此对抗公司。如实务中,股份公司股东在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转让股份的,并不影响股份转让的效力,只是这种股份转让行为不得对抗股份公司。公司仍有权按照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股东名册记载的内容向股东分派股利。此时,受让股份的股东因无法对抗公司,其持有的股权将无法从公司除首领股利,实践中也称此种股份为除息股。
对于无记名股票的转让,根据《公司法》第140条规定,;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3、发起人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股份的特殊限制
根据《公司法》第141条第1款的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对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股份的限制,《公司法》第141条第2款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二、如何才能保证股权有效转移
对于有限公司来说,《公司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有限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股东发生变动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可见,在有限公司,受让人即使签订了股权转让合同,且合同已经生效,在公司为其履行股东名册登记变更程序之前,尚不能认定其已取得了股东资格,只有在公司股东名册变更并进行工商变更登记之后,新老股东的交替方才在法律上真正完成,并具有了社会公示性。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情况有所不同。其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受让人即取得公司股权,合同当事人为记名股东的,应通知公司办理股东名册登记变更。需要说明的是,上述登记变更手续具有宣示性或对抗性,是受让人保护自身权利,对抗公司或第三人最有效的手段,实践中一定要予以高度重视,千万不能因为一时的手续繁琐而不为从而留下隐患。在进行股权转让时,还应当注意法律对转让主体、内容、程序上的一些规制。
三、股权转让的一般程序
1、召开公司股东会议,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研究出售和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并对收购方的经济实力经营能力进行分析,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程序进行操作。
2、聘请律师进行律师尽职调查。
3、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断。
4、出让方企业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股权转让申请,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5、评估、验货。
6、出让的股权属于国有企业或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的,需要到国有资产办进行立项、确认,然后再到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其他类型企业可直接到会计事务所对变更后的资本进行验货。
7、出让方召开职工大会或股东大会。集体企业性质的企业需召开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按《工会法》条例形成职代会决议。有限公司性质的需召开股东大会,并形成股东大会决议,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和表决方法通过并形成书面的股东会决议。
8、股权变动的公司需召开股东大会,并形成决议
9、出让方和受让方签定股权转让合同或股权转让协议。
10、由产权交易中心审理合同及附件,并办理交割手续。
11、到各有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等手续。
以上就是,为大家介绍的关于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范围规定的相关内容。不管是人还是公司,范围的规定的道理都是一样的,因为能力有限。俗话说得好,能力越大,越大。每个人都要明确自己的身份和地位,了解自己的能力,做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
代办股权变更费用
我们都知道股权变更是可以代办的,那么大家是否清楚代办股权变更费用是多少呢想必大家也很好奇吧。今天就为大家整理了有关代办股权变更费用、股安全变更需要准备哪些材料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一、代办股权变更费用
股权变更代办的价格需要考虑几个方面的内容,首先,了解该代办公司的知名度与专业情况,如果该代办公司知名度较高,代办价格会高一些。其次,了解本公司的具体情况,如果本公司财务情况,经营情况,税务情况等一些情况基本正常,进行股权变更较为方便,价格会高一些。当然,具体的代办价格是双方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得出来的结果。股权变更代办多少钱需要考虑这些因素,并不能一概而论。
二、股权变更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出资情况表》。
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4、有限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
5、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
6、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法人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社团法人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7、公司章程修正案。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东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9、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三、股权变更个税处理细节
1、在股权转让交易中,转让方为纳税义务人,而受让股权的一方是扣缴义务人,履行代扣代缴税款的义务。
2、股权交易各方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完成股权转让交易以后至企业变更股权登记之前,负有纳税义务或代扣代缴义务的转让方或受让方,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持税务机关开具的股权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或免税、不征税证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3、股权交易各方已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但未完成股权转让交易的,企业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股权变更登记时,应填写《个人股东变动情况报告表》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代办股权变更费用根据不同情况所需费用不同,要考虑公司公司财务情况,经营情况,税务情况等。股权变更准备的材料也是挺繁琐的。如需了解更多内容,欢迎登录网站,将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